| 青岛海关推行审价联网管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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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8-02-18 08:52 文章来源:青岛海关网站 |
| 文章类型:转载 内容分类:政策 |
青岛海关从今年起在开始推行关区审价操作系统,以审价联网管理的先进手段,解决企业同一大合同项下,在关区不同口岸分票进出口时重复备案、重复审价的问题,为企业进出口创造更加宽松的通关环境。
据了解,以往各隶属海关审价时,根据总关审单专家和通关时系统提示风险价格来审核价格,经审价程序决定价格后计征税款。近年来,海关借助高科技力量,开发了多项系统,将审价程序前推后移,极大地提高了通关效率。针对国际市场价格成交方式日趋多样地情况,海关通关监管方式也不断变革。如燃料油等商品,国际成交价格一般实行月均价或几日平均价加贴水方式。对此类商品,海关实行对进口货物合同提前备案,通关时直接接受企业申报,事后审价退补税的方法。实际操作中,由于各隶属海关审价人员对政策的把握和理解不同,同一企业、同一大合同项下货物,在关区不同隶属海关进口时,申报价格相同,但各关审定的价格却不同;或者审定价格相同但在不同海关需要重复备案。
针对这一情况,青岛海关开发了关区审价操作系统并进行推广,该系统运行后,在青岛关区任何一隶属海关有备案记录的合同,关区其他隶属海关不再重复备案,对应的货物通关时直接接受企业申报;同一合同项下货物在关区任何一个隶属海关已经审定价格的,在其他隶属海关进出口该合同项下货物时,其他隶属海关不再审价,直接接受其审定价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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